一、目的
为规范医院涉及人的医学研究、医疗技术、临床试验等活动的伦理审查,保障受试者或患者的权益、安全与尊严,依据《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》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等法规,结合医院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委员会组成与职责
1. 委员会架构
• 主任委员:1名(由院领导主持全面工作)
• 副主任委员:1-2名(由医务科、护理部负责人兼任)
• 委员:
• 医学专家(临床、药学、护理等,占比≥50%)
• 非医学专家(法学等)
• 社区代表(1名,反映公众意见)
• 患者代表(1名,提供患者视角)
• 专职秘书:1名(负责会议组织、文件归档等日常事务)
2. 核心职责
• 伦理审查:
• 审查涉及人体的医学研究、临床试验、新技术应用等项目的科学性与伦理性。
• 审核知情同意书、研究方案、风险受益比,确保受试者权益。
• 监督与跟踪:
• 定期审查正在实施的项目,评估风险与受益比例。
• 对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或方案违背的项目,要求暂停或终止研究。
• 政策咨询与培训:
• 为医院重大医疗决策提供伦理评估。
• 开展伦理审查培训,提高全院伦理意识。
三、工作程序
1. 申请与受理
• 项目负责人提交伦理审查申请表、研究方案、知情同意书等材料。
• 秘书初审后,提交委员会会议审查。
2. 会议审查
• 会议要求:
• 需2/3以上委员出席,包括医学、非医学、外单位人员。
• 委员独立投票,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审查。
• 审查类型:
• 初始审查:首次提交的项目。
• 跟踪审查:定期审查正在实施的项目。
• 修正后审查:对需修改的项目进行复审。
3. 审查意见
• 同意:项目符合伦理要求,可实施。
• 作必要修正后同意:需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查。
• 作必要修正后重审:需大幅修改后重新审查。
• 不同意:项目存在严重伦理问题,禁止实施。
• 终止或暂停:对已实施项目,因伦理问题要求停止。
3. 档案管理
• 建立伦理审查档案,保存审查文件、会议记录、决议等。
•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项目结束后5年。
四、管理要求
1. 备案与公示
• 委员会组成及章程需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,并在医院内部公示。
• 委员名单、简历、制度等公开,接受监督。
2. 培训与考核
• 委员需定期接受伦理审查培训,取得GCP及伦理培训证书。
• 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绩效,对不称职委员进行调整。
3. 利益冲突管理
• 委员签署利益冲突声明,与项目存在利益关系时需回避。
• 秘书记录委员回避情况,确保审查公正性。
4. 监督与改进
• 院内每半年交叉检查,重点查看知情同意书签署规范性。
•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抽查档案,确保审查合规。
五、附则
1.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2. 各科室需配合伦理委员会工作,开展新技术前完成伦理备案。
3. 委员会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效果,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。
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享悦医院
2025年06月24日
制度说明
• 伦理委员会的核心是保护受试者权益:例如,一项临床试验需评估风险(如药物副作用)与受益(如疾病治愈)的比例,确保受试者自愿参与且知情同意。
• 委员的多元化组成:医学专家确保科学性,非医学专家和社区代表确保社会价值与公众利益。
• 透明与公正:通过备案、公示、利益冲突管理等机制,确保审查过程公开透明。
本制度旨在通过科学、规范的伦理审查,推动医院医疗与科研活动符合伦理要求,保障患者与受试者的权益。